為進一步推動大學科技園發展,根據《省科技廳 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大學科技園管理辦法〉的通知》(魯科字〔2017〕203號)、《省科技廳 省教育廳 省財政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科技園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魯科字〔2017〕202號)規定,經主管部門推薦和專家論證,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研究決定,批準山東理工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分校、濟南大學、榮昌制藥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大學科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5家單位建設省級大學科技園,建設期為2年。
批準建設的省級大學科技園名單
序號 |
大學科技園名稱 |
牽頭建設單位 |
所在市 |
1 |
山東理工大學 科技園 |
山東理工大學 |
淄博 |
2 |
哈工大(威海) 大學科技園 |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分校 |
威海 |
3 |
濟南大學科技園 |
濟南大學 |
濟南 |
4 |
榮昌生物醫藥大學 科技園 |
榮昌制藥股 份有限公司 |
煙臺 |
5 |
日照大學科技園 |
日照大學科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
日照 |
各相關市科技局、市教育局要切實加強對大學科技園建設工作的指導與支持,積極推動大學科技園創新體制機制,提升創新創業服務能力,為推動區域經濟發展、實現高質量發展做出積極貢獻。請各大學科技園建設單位于通知下達一個月之內簽訂大學科技園建設任務書,明確建設期任務和目標。建設期間,5家省級大學科技園要按照建設任務書要求,不斷完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集聚科技資源,暢通轉化渠道,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向縱深發展,努力成為“四新”經濟發展的重要策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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